論中東研究的客觀性 (二):巴勒斯坦議題
當前中東研究的兩大討論焦點,一個是伊斯蘭議題,另外一個則是巴勒斯坦議題。伊斯蘭議題拜 911 事件之賜,成為一門顯學,如國際恐怖主義硬是與伊斯蘭信仰牽扯在一起。 2010 年之後的「阿拉伯之春」,伊斯蘭性質的政黨透過選舉上台之後,外界開始塑造「伊斯蘭恐懼症」;在埃及政變之後,又來消遣一番,表示「政治伊斯蘭的失敗」。 伊斯蘭明明只有一種定義,但在外界論述下卻可變化無窮,單純的名詞可以轉變為形容詞,如伊斯蘭恐懼症 (Islamophobia) 、伊斯蘭主義 (Islamism) 、伊斯蘭女性主義 (Islamic feminism) 、伊斯蘭基本教義派 (Islamic fundamentalism) 、伊斯蘭恐怖主義 (Islamic terrorism) 或伊斯蘭武裝份子 (Islamic militants) 等。這種現象似乎只有伊斯蘭獨有,其他宗教沒有受到同等禮遇。 除了伊斯蘭之外,巴勒斯坦議題也同樣受到矚目。一般人稱為「以巴」或是「以阿」衝突,這似乎暗喻者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兩個行為者是對等關係,如外界印象中的四次中東戰爭。不過若視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是加害者與受害者的關係討論的話,則會有不同的面貌。 西方政治科學試圖將巴勒斯坦議題客觀化,透過大量的統計數據以及「科學」與「理性」研究,提出一個完美方案。 1993 年起的奧斯陸和平進程則是這理性下的產物。協議規定五年之後,以巴兩方完成最終地位談判,到時巴勒斯坦將以 1967 年為邊界,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,在西岸與加薩兩個地區成立獨立自主的巴勒斯坦主權國家,與以色列和平共存,這是所稱的「兩國方案」。